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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日报北京8月12日讯(记者于泳)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向各监管局及保险行业下发《关于加大保险预赔付力度 着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理赔工作的通知》指出,要突出工作重点、加大预赔力度。各有关监管局要指导辖内保险公司结合受灾受损情况,分区域、分险种、分行业、分步骤细化理赔举措,力争一周内实现赔付及预赔付30%以上、月底前车险达90%以上,同时要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体、新市民、小微企业等被保险人的预赔付比例。
《通知》要求,加强协同配合、争取政策支持。各有关监管局要指导保险公司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汇报沟通,在省级工作专班的统一指挥调度下,尽快摸清保险标的受灾受损及保险保障情况,及时获取受灾受损证明文件,为赔付和预付赔款打下坚实基础。通过在农险中运用无人机等科技查勘手段、在车险中推行查勘定损互认机制、在企财险中施行一企一策服务政策等,不断优化理赔服务模式,实现能赔快赔、应赔尽赔、合理预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