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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 陆珏)让耗材少“耗财”,昨天起,苏州市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政策。新政主要通过提高医保支付标准上限、下调个人先行自付比例,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费用负担。
根据《关于调整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政策的通知》,纳入我市明细管理目录的耗材医保支付标准上限,从原来的50000元调整为挂网价格。
苏州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(医药服务管理处)副处长王苏吉介绍,按照今年6月更新的材料目录进行统计,共有158个产品价格超过5万元。这些产品以除颤器、心脏血管支架、起搏器、心脏瓣膜、颅面骨修复系统、神经刺激器等材料为主,大部分为高精尖手术必需耗材,涉及产品最高价格29.75万元,对于医疗前沿技术具有较好的支持作用。新政提高了该类产品医保支付标准上限,有效降低了使用此类价格极高产品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。
与此同时,新政还下调了部分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。根据耗材产品价格和产地的不同,以及对应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,单价在30000-50000元之间的医保可支付的医用耗材国产产品,先行自付比例由30%下调至10%;单价50000元以上医保可支付的医用耗材先行自付比例则为20%。
以苏州某公司介入人工生物心脏瓣膜为例,政策调整后,价值21万元的介入人工生物心脏瓣膜可报金额,从原来的3.5万元提高到了16.8万元,大幅度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。